天一专升本

南阳师范学院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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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师范学院已发布202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,天一专升本老师已将关键信息整理如下:


1.专升本就读地址:

卧龙岗校区(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)

淅川校区(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永安路1号)


2.学费:

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/生•年(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/生•年)。

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/生•年(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/生•年)(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)。

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/生•年。

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/生•年。

软件工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1000元/生•年。


住宿费标准:六人间800元/生•年;改建后的东教学区住宿费:六人间700元/生•年。


3.招生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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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为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原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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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*章 总则

第一条 为了保证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。

第三条 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。

第四条 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第二章 学校概况

第五条 学校全称:南阳师范学院(国标代码:10481)

第六条 办学性质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

第七条 学校有2个校区,卧龙岗校区(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)和淅川校区(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永安路1号)

第八条 南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师范根基深厚、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。学校始建于1951年,2000 年升格为本科院校。2017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2025 年入选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支撑学位点立项建设名单。学校现有5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点、18 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,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九条 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,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,落实招生政策,编制招生计划,集体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。

第十条 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
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

第十一条 入学及就读淅川校区的专升本专业有法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 教育学、应用心理学、汉语言文学、英语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软件工程、体育教育、美术学、环境设计。入学及就读卧龙岗校区的专升本专业有学前教育、地理科学、新闻学、播音与主持艺术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。

第十二条 我校专升本按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、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计划”和“普通计划”三大类进行招生,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
第十三条 各专业录取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
第十四条 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。除英语专业外,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。

第五章 录取原则

第十五条 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实行“招生高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体制,择优录取。

第十六条  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5〕214号)精神,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,统一组织录取。

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办法: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*,结合考生志愿,与普通专升本同步安排录取。荣立个人三等功(含)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免于综合考查,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。

第十七条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,在校学习两年。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*合格,达到毕业要求的,准予毕业,并颁发毕业证书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“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”,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相关

第十八条 收费标准: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,我校学费、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:

1.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/生•年(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/生•年)。

2.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/生•年(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/生•年)(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)。

3.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/生•年。

4.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/生•年。

5.软件工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1000元/生•年。

6.住宿费标准:六人间800元/生•年;改建后的东教学区住宿费:六人间700元/生•年。

第七章 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及新生复查

第十九条 南阳师范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。学校建立了“奖、贷、助、勤、补、免 + 绿色通道”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,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、安心就学、成长成才。学校目前设立有“国家奖学金”、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、“国家助学金”、“国家助学贷款”;设立有“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、学生勤工助学岗位、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助政策。

1.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。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。

3.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,每年评选一次,具体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、二等3700元和三等3000元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。

4.南阳师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。

5.国家助学贷款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,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(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*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。

6.勤工助学岗位: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经本人申请,学校审核,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,生活补助300元/月。

7.临时困难补助:当学生因家庭变故产生临时困难,可向学校提出申请,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。

8.基层就业国家资助: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、服务期在3年以上(含3年)、考核合格的,由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。

9.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直招士官、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,享受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。

第二十条 新生入校后,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,合格者注册学籍。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。

第八章 其他

第二十一条 南阳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,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。

第二十二条 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,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。

联系地址: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邮编: 473061

招生咨询电话:0377-63513466   63516507(传真) 

招生咨询QQ群号:589716599 614424432

学校网址: www.nynu.edu.cn

 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www2.nynu.edu.cn/xzbm/zhaosheng/

 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:nysyzsb

Email:ZB@nynu.edu.cn

南阳师范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专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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